南方日報6月5日訊(記者/谷立輝 通訊員/汪次安 曾鬆林)始興縣沈所鎮一對夫妻想超生,協商後決定“假離婚”,在辦理了離婚手續後,妻子假戲真做與他人重新組建了家庭,丈夫上法庭討要小女兒的撫養權,最終因其有虐待女兒的行為,被該院駁回其訴訟請求。
  始興縣法院經審理認為,離婚後,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權利和義務。原告主張大女兒歸被告撫養,小女兒歸原告撫養。對此,《離婚協議書》中已明確約定,雖然從2013年8月起小女兒因故隨被告生活,但並未改變協議約定的撫養權。但是,小女兒在由原告撫養期間,原告不顧小女上學考試並將其暴力拘禁在房屋裡,嚴重限制其人身自由,經派出所民警解救才交由被告撫養。鑒於原告的表現,如小女繼續由原告撫養對其身心健康會產生不利影響,且其已明確表示日後願隨母親生活。故對原告所提撫養小女兒的訴訟請求,法院不予支持,遂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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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印本頁責編:李秀麗  (原標題:為超生假離婚“假戲真做” 夫虐女失撫養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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