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商報訊(記者景冀)負責地下人防工程項目建設中,西安市人防辦法規與平戰處原處長張小平先後11次收受投資方“感謝費”共計25萬元。近日,他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。
  逢年過節時收受承建方“感謝費”
   2006年12月起,張小平先後任西安市人防辦辦公室秘書處副處長、法規與平戰處處長。據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,張小平在擔任法規與平戰處處長期間,具體負責唐延路地下人防工程項目建設相關手續的協調和辦理。該項目承建單位西安藍都置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(簡稱藍都置業)總經理倪某為感謝張小平在項目建設中的協調、幫助,於2010年至2013年春節、中秋等節日前後,分11次送給張小平現金共計25萬元,張小平予以收受。
   去年底,檢察機關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庭審中,被告人張小平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並無異議。
   法院審理查明,2009年6月,唐延路地下人防工程由西安市人防辦立項,藍都置業投資建設後享有該項目50年的使用權。張小平是甲方代表,主要負責管理和協調辦理該項目的相關手續。期間,張小平幫忙給藍都置業協調處理電纜遷移、渣土排放、下水管線圖查找、工程施工方案等事項。考慮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張小平協調,倪某從2010年至2013年逢春節、中秋節等節日,先後11次送給張小平25萬元“感謝費”。張小平將錢用於個人日常花銷及藏匿於家中。
  被調查期間主動交代受賄事實
   辯護人提出,張小平具有自首情節,案發後積極退交了全部受賄贓款,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,希望法庭能對其減輕處罰。
   據瞭解,2013年9月在接受紀委調查期間,在辦案機關掌握的線索不成立的情況下,張小平主動交代了受賄事實。案發後,辦案機關根據張小平交代,起獲其藏匿的贓款15萬元,其家屬代其退交剩餘10萬元贓款。
   張小平之妻證言顯示,2013年9月初,張小平交給她一個鞋盒讓她放好,後來,紀委到家裡調查,她才知道鞋盒裡放了15萬元現金。後來,辦案機關在張小平妻子的姐姐家提取了這15萬元。
   法院認為,張小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感謝費共25萬元,構成受賄罪。雖然其沒有自動投案,但在接受調查期間,在辦案機關所掌握的受賄線索針對的犯罪事實不成立的情況下,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本案受賄罪行,應以自首論。考慮到退交贓款、認罪態度較好等情節,可依法減輕處罰。遂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,並處沒收財產4萬元,受賄贓款依法沒收,上繳國庫。
  所涉人防工程系西北地區規模最大
   華商報記者查詢到,2010年3月27日,多家媒體刊發了唐延路人防一期工程開工的消息。該工程東西寬115米,南北長278米,防護等級6級,建築面積約6萬平方米,建設周期預計一年半。建成後是西北地區檔次最高、規模最大的單建人防工程,同時成為西安市一處高檔次的娛樂、購物、休閑場所。
   據當時的西安市人防辦負責人介紹,該工程還是第一個全部引進社會資金建設的人防工程項目。  (原標題:11次受賄共25萬元將15萬元藏在鞋盒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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